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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
創新經營學院院務會議紀錄
時間:103年10月7日(星期二)(書面會簽)
主席:林教授豪鏘                                            紀錄: 鄭如齡
出席人員:陳主任潔瑩、林主任宏仁、陳主任春富、伍副教授小玲、陳助理教授金足、羅助理教授治民、謝助理教授芝玲
列席人員:鄭助理如齡、邱助理怡迎、曾助理靖文


一、主席報告

二、提案討論
提案一:遴選本院校務會議教師代表。
    說  明:
         (1)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務會議設置辦法第二條第二點,其教師代表須具備教授及副教授資格。(如附件一)
         (2)本院具備教授、副教授資格之教師名單有:陳主任潔瑩、陳主任春富、林主任宏仁及伍副教授小玲。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賡續辦理後續事宜。
    決  議:經投票表決,本院校務會議教師代表為伍副教授小玲。

提案二:商業設計管理系,師生參賽及活動經費來源,以及得獎提撥基金等相關事宜,提請討論。
說  明:
         (1)未來將鼓勵系所師生盡量爭取校友、企業贊助,已指定捐助(商設系)方式成為日後相關競賽及活動經費來源之一。
         (2)你鼓勵系所師生積極參與活動、競賽,其得獎獎金將提撥部分作為日後參賽及活動經費來源之基金。
         (3)本案業經103/09/30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後基金提撥相關辦法擬定通過系務會議後,將續提創新經營學院會議審議,並於核定後實施。
         (4)照案通過,日後待本系擬定相關基金提撥,供審。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賡續辦理後續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商業設計管理系擬向桃園校區總務處提請經費提撥,將其「平鎮校區103年度設備採購暨營運維護 教學大樓1F、3F設備採購規劃表」之專業教室核定預算流入本系統籌資本支出(702-2),供日後依系所採購規劃進行設備採購及空間建置。
說  明:
         (1)依據「平鎮校區103年度設備採購暨營運維護」核定預算,其教學大樓1F、3F供專業教室設備採購之統籌資本支出(資本門)為$740,000元。
         (2)桃園校區總務處於教學大樓3樓建置時已預留(未使用)此筆經費,供系科依課程需求規劃經費使用。
         (3)本案業經103/09/30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你經院級業務協調會核定後實施。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賡續辦理後續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商品創意經營系擬申請教育部大專院校實施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方案計畫書(技專校院適用)一名。
說  明:
            為提升教學品質,本系預計延攬一位國際設計實務專業人才或國際專利法律實務業師。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賡續辦理後續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

 


三、臨時動議
             
 
四、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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