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公告】有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106年度桃園庇護工場攝影圖文比賽」計畫暨DM各一份。
一、目的:邀請社會大眾前往桃園庇護工場,用攝影和文字記錄心中的感動,提升庇護工場正面形象,行銷庇護產品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
二、實施方式:
(一)報名資格:年滿18歲以上且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均可參加,限以個人身分報名,每人僅限投送1件作品。
(二)徵件期間:公告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17時止(以郵戳為憑)。
(三)參賽作品規格:
1、相片1張,於徵件期間拍攝之作品為限,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限沖放5X7光面相紙規格。
2、投稿作品時,請一併撰寫300字至1,000字之影像心得文字,此項將列入評審。
三、獎勵方式;
(一)「優選」5名,第1名頒發禮券新臺幣(以下同)1萬3,000元、第2名頒發禮券1萬1,000元、第3名頒發禮券1萬元、第4名頒發禮券8,000元、第5名頒發禮券6,000元,及獎牌各1面。
(二)「佳作」10名,各頒發禮券4,800元及獎牌各1面。
(三)以上獲獎者由本局公開表揚,獲獎15幅作品於本局指定場地展覽3天。
四、報名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參賽者填妥報名表後,連同作品及所需附件,以掛號寄至本局委外承辦單位:330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號2樓「宜展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二)諮詢專線:宜展公關顧問有限公司鍾小姐(03)336-6108 分機15。
二、實施方式:
(一)報名資格:年滿18歲以上且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均可參加,限以個人身分報名,每人僅限投送1件作品。
(二)徵件期間:公告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17時止(以郵戳為憑)。
(三)參賽作品規格:
1、相片1張,於徵件期間拍攝之作品為限,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限沖放5X7光面相紙規格。
2、投稿作品時,請一併撰寫300字至1,000字之影像心得文字,此項將列入評審。
三、獎勵方式;
(一)「優選」5名,第1名頒發禮券新臺幣(以下同)1萬3,000元、第2名頒發禮券1萬1,000元、第3名頒發禮券1萬元、第4名頒發禮券8,000元、第5名頒發禮券6,000元,及獎牌各1面。
(二)「佳作」10名,各頒發禮券4,800元及獎牌各1面。
(三)以上獲獎者由本局公開表揚,獲獎15幅作品於本局指定場地展覽3天。
四、報名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參賽者填妥報名表後,連同作品及所需附件,以掛號寄至本局委外承辦單位:330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號2樓「宜展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二)諮詢專線:宜展公關顧問有限公司鍾小姐(03)336-6108 分機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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