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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新經營學院 公開徵求院長候選人啟事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新經營學院

公開徵求院長候選人啟事

一、依本校院長、中心主任、所長、主任推薦準則及本學院院長遴選、連任及解任辦法規定辦理。

二、本學院新任院長任期3(自10581日起至108731日止),連選得續任1次。

三、本學院於103年8月1日成立,現設有商品創意經營系、商業設計管理系及數位多媒體設計系等三學系,辦公地點位於本校桃園校區。

四、院長候選人應具備之資格如下:

(一)教育部審查合格之教授或相當教授資格。

(二)卓著的學術成就與聲望,且學術專長與本學院領域相符。

(三)崇高的教育理念,學術行政能力及經驗,且品德高尚。

(四)年齡計算至任期屆滿時未滿六十五歲。

五、院長候選人推薦方式如下:

(一)該學院專任教師五人以上連署推薦。

(二)遴選委員會委員三人以上連署推薦。

(三)校外助理教授以上教師五人以上連署推薦。

(四)自我推薦。

六、候選人應提供下列資料:

(一)基本資料: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碼、聯絡地址、電話、照片、學術專長等(如登記表所示)

(二)學歷: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

(三)經歷:現職及主要經歷證書影本。

(四)教師證書影本。

(五)著作目錄及學術獎勵。

(六)院務構想計畫書(如登記表所示)

(七)連署(自我)推薦書。

七、資格審核通過後公告合格之院長候選人,本院將擇期辦理院務發展理念說明會。

八、校外候選人如獲校長擇定時,依本大學教師聘任規定辦理;如需借調者,依教育部訂頒之教師借調處理原則規定辦理。

九、有意參與遴選者,請自行上網(http://cim.ntub.edu.tw)下載各式表件,填妥後連同相關資料於105年2月26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將書面資料寄至: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號「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新經營學院遴選委員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創新經營學院院長」。所寄資料恕不退還。

十、本次遴選作業如有調整變更,悉依本學院網頁 (http://cim.ntub.edu.tw)之最新公告為準。

十一、本啟事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本校院長、中心主任、所長、主任推薦準則、本學院院長遴選、連任及解任辦法及遴選委員會決議辦理。

十二、查詢方式: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新經營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鄭如齡小姐,聯絡電話:03-4506350#8121,傳真:03-4506390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新經營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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