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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西湖渡假村 小木屋創意彩繪比賽資訊

西湖渡假村

Painting西湖」小木屋創意彩繪競賽

 

活動主旨 

西湖渡假村為油桐花的故鄉,且為亞洲唯一的安徒生童話主題園區,為了將園區內以荷蘭式穀倉建築方式建造的森林小木屋換上美麗的外衣,以「桐花」、「安徒生童話」兩大主題規劃辦理「『Painting西湖』小木屋創意彩繪競賽」,鼓勵大專校院師生、藝術工作者及民眾參與,共同營造環境美學之藝術創作。 

 

參加對象:凡大專院校以上,年滿18歲且對小木屋彩繪創作有興趣之民眾皆可參加。

 

活動內容

本活動將分成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以徵件方式進行、第二階段以現場完成創作方式進行,兩階段各別給獎。

第一階段

l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2015/5/10,參賽者報名後於5/10()前將作品寄至西湖渡假村(以郵戳為憑)。

l   評選日期20155月下旬-6月;評選後將於西湖渡假村官網及FACEBOOK粉絲專頁公告。

l   徵件規格

1.          請於西湖渡假村官方網站(www.westlake.com.tw)下載森林小木屋模擬圖,繳件之比賽作品需依不同面相合成模擬圖(含正面、側面),並於圖稿背面註明使用之漆料色號、完成該作品之預算規劃。

2.          繳交作品需含2面相模擬圖輸出檔(請列印於A3紙張內)、設計圖電子檔(300dpi以上之JPG檔,燒錄於光碟內)、報名表(請詳填內容及創作理念)。

第二階段

l   創作日期2015/7/12()-2015/7/18()(如遇天候狀況不佳或其他因素導致無法成賽,日期將另行公告)

l   創作評選日期2015/7/19()

 

報名方式

1.          報名人數每組以1-5人報名參賽,所有報名人員須為年滿18歲之民眾,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提供審核,若有其中1人未符合資格即視同放棄參賽,作品不列入評分。

2.          每人僅得報名一組,不得重複報名數組參賽,且每組參賽作品限「一件」,不得多件作品同時參賽。

3.          請於西湖渡假村官方網站(www.westlake.com.tw)下載報名表單,詳閱第一階段繳件方式,並將依規定將報名文件連同作品裝入信封,於2015/4/30前以郵寄方式寄至36742苗栗縣三義鄉西湖村西湖11號,收件人署名「西湖渡假村企劃暨遊憩部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者以棄權論。

 

評審標準

第一階段徵件設計

評分項目

內容說明

分數比重

創意性

設計獨特性、具內涵意義

30%

主題性

整體設計是否符合主題及該地點氛圍

30%

平面構圖

整體構圖、設計之完整性

20%

色彩運用

色彩運用與整體設計之搭配性與豐富性

20%

第二階段現場創作

評分項目

內容說明

分數比重

美觀程度

彩繪技巧、完成作品與現場之融合程度

30%

創意巧思

完成作品之創意程度及巧思運用

20%

完成度

於有限時間內的作品完成度

20%

構想實現程度

現場彩繪作品與徵件設計之實現程度

20%

人氣指數

現場投票及網路票選受歡迎度

10%

 

獎項規劃

第一階段徵件設計

第二階段現場創作

獎項

名額

內容

獎項

名額

內容

冠軍

1

獎金15,000元、獎狀1

首獎

1

獎金50,000元、獎牌1

亞軍

1

獎金10,000元、獎狀1

二獎

1

獎金20,000元、獎牌1

季軍

1

獎金 5,000元、獎狀1

第二階段現場創作期間將由園方提供免費住宿(含早餐/自理)

佳作

5

VIP入園券5張、獎狀1

各獎項若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

 

禁止參賽事項:如有下列因素,主辦單位有權禁止參賽

1.      參賽者未能於規定日期前,完成報名及繳件手續,或經聯繫補件,但未於期限內完成補件者。

2.      報名資格或作品規格不符競賽規則。

3.  參賽者應保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無瑕疵情形,若為抄襲或已授權經紀之上市與未上市之作品,其因此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參賽者應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4.      為維持評審公平性,輸出作品不得出現設計者姓名或與作品無關之備註文字或特殊符號或圖案。

 

備註事項

1.      主辦單位有權遴選適合生產的設計作品,得獎人不得提出異議,及其他相關抗議行為。

2.      得獎者之獎金依法令規定,超過5,000元者,得獎人須負擔2%之二代健保款項超過20,000元者將依給付全額扣取10%之所得稅多人共同參賽,請指派領款代表,款項扣抵由參賽者自行協調;獎金發放於收到領款人相關憑證及匯款資料後,以現金匯款方式匯入領款人帳戶,並電話確認。

3.      第一階段得獎者應參加第二階段將得獎作品實體呈現之賽程,否則將取消第一階段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第二階段相關費用依據所列預算,由專人審核後依實際情況持合法單據核發。

4.      投件作品恕不予退還,請自行保留備份。

5.      各階段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於得獎人所有,但著作財產權歸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無償使用相關文字、圖案,以應用於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

6.      各階段得獎作品若經發現不符資格或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並追繳所領之獎金、獎狀或獎品等,若已將作品呈現於小木屋上者並應負擔將小木屋恢復原狀之費用。

7.      參賽者不得以參加比賽為由,要求拒買西湖渡假村門票或拒付其他設施費用等必要支出。

8.      各獎項若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

9.      參加本競賽活動,視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

10.  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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