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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高雄市政府觀光局-高熊-形象識別公仔設計徵選活動

高雄熊厲害 • 歡迎你有Bear

【高熊】形象識別公仔設計徵選活動


高雄觀光代言人「高熊」,由你來創造!


以台灣黑熊為主體,加入高雄特色為發想養分

設計出最最最能代表高雄的「高熊」

就有機會挑戰10萬元總獎金!

 

設計主題

高熊形象識別公仔創作,以台灣黑熊為設計原型,創作者可自由發揮創意,融入高雄特色元素,設計足以代表高雄旅遊意象之擬人化識別公仔,並可製作成造型人偶,作為日後高雄觀光代言人。

 

參賽資格

l 不限國籍,不分年齡,凡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團隊皆可。

l 參賽作品件數不限,以個人方式參賽者亦可同時參加其他團隊。

l 團隊方式報名者,需指定一人為團隊代表人,人數以4人為限。
 

作品規格

l 每一參賽作品僅做一組設計表現,需提交以下資料

1. 設計稿圖檔(CMYK全彩、JPG格式、解析度300dpi以上,

 檔案大小5MB以上)

2. 設計稿原始檔  

3. 形象識別公仔尺寸、規格與創作理念說明 

4. 徵選活動報名表

5. 徵選活動聲明書

6.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7. 參賽作品裱板

(上述1~6項資料,請依序燒錄光碟,檔名需加上個人或團隊名稱)

檔名範例:1.設計稿圖檔_個人或團隊名稱。

l 參賽作品裱板,將設計稿黏貼於裱板正面,報名表、光碟黏貼於裱板背面,採掛號郵寄方式報名。

Ø 裱板正面:設計稿

u包含公仔設計、尺寸及規格、創作理念說明(350字內)

u設計稿左上角需有「高熊形象識別公仔設計」字樣

uA3規格(42.1×29.7cm)彩色列印,圖幅長寬須超過18*18cm,並將圖稿以4 開(54×39 ㎝)黑色紙板裱褙

Ø 裱板背面:報名表、光碟

裱板正面(設計稿)

裱板背面(報名表、光碟)

 

 

 

 

 

 

l 高熊形象識別公仔,需繪製正視、後視、側視圖等,如有相關配件、裝飾,請一併提出並說明。

l 設計稿不得標記、書寫、列印任何與創作者有關之資料。

l 設計時須考慮作品能放大、縮小、並應用於各類材質與媒體呈現,如網頁、文宣品印製或相關周邊產品製作等,可搭配文詞利於民眾識別及記憶。

l 參賽作品須適用於平面、立體及電子媒介傳播與再創作。

 

榮譽獎項

高熊觀光代言人獎:一名,獎金新台幣60,000元,獎狀乙紙

評審委員佳作獎:四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乙紙

 

評選方式

l 由主辦單位及相關專業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小組,評選出第一名高熊觀光代言人獎及評審委員佳作獎四名。

l 評分標準如下:

 美感及生命力:20%
 主題掌握契合:25%

 設計運用可行性:25%
 創意構想與呈現:30%

*主辦單位擁有修改及決定形象識別公仔設計的最終權利,獲選高熊

觀光代言人獎之創作者,需協助後續調整修改與執行。

 

報名方式

l 報名作品請於2015/4/30(四)前,掛號郵寄至高雄市高雄郵局第2-92號信箱「高熊形象識別公仔設計徵選活動」收,郵戳為憑。

l 送件內容:

1. 參賽作品裱板(如上說明)

2. 簽署徵選活動聲明書

3. 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l 作品規格或資料不全者,限於收件期間內補;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項

一、            請確實遵守本辦法之相關規定及繳件方式要求,方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如資料不實或不符,視同放棄本活動相關權利。

二、            凡徵選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創作者(著作人)須同意於得獎公布後,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享有一切刪改、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印製、出租、散布、發行、以及推廣宣導等用途之權利,並可授權製作相關周邊商品以及安排各類型媒體宣傳發表、商品販售、成冊出版、自行再版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均不另行通知及致酬。

三、            參賽之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且未公開發表之版本,並無侵害他人著作權、專利權、智慧財產權、肖像權或涉及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等情事;若經查證違反屬實,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主辦單位可取消其比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座()

四、            凡參加本活動者,不得以非正當手段影響比賽進行與結果,如違反屬實,主辦單位可取消其比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

五、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並保留原始檔。

六、            所有參賽者之參賽作品、創作理念等,均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擇優於相關活動發表使用。

七、            得獎作品若為團隊創作,不論該團隊成員數,依獎勵辦法僅頒發乙只獎狀。

八、            如因作品未妥善包裝、郵寄時間延誤、郵資不足、遺失、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賽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九、            獎金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

十、            主辦單位對徵選活動所有文件、內容保有最終解釋權,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活動網站上,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址:http://www.khos.tw/kaohsiungBear    

emailkaohsiung.os@gmail.com   

掛號郵寄:高雄市高雄郵局第2-92號信箱

     「高熊形象識別公仔設計徵選活動」收

電話:07-2691452#37楊先生  傳真:07-269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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