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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2020藝術季 桃園特色花卉活動商品設計競賽簡章

壹、活動宗旨

讓青年學子的激發創新思考及實作能力有更好的發揮舞台,激發學生在地認同及關心桃園鄉土,將地方特色文化創意與加值的概念融入觀光發展,藉此實務競賽平台,強化學生設計實務能力,特舉辦「2020藝術季桃園特色花卉活動商品設計競賽」。近年在發展文創與觀光結合的趨勢帶動下,希望透過年輕學子的創意來尋找桃園特色花卉活動,發展更多值得推廣的設計品項,可應用於生活用品、地方特色產品、觀光商品之開發與加值上。希望參賽者能激發出許多具創意、創新、創造的觀光商品,提供給業界推廣,進而達到產學結合。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新設計與經營學院

參、參賽資格

凡現就讀於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之學生(包含具正規學籍之境外學生)皆可報名參加;投稿件數不限,倘以團隊方式報名者,每組以五人為限,報名時須填寫一人為代表。

肆、設計主題

2015年舉辦以來,桃園花彩節已邁入第五屆,歷經幾年的成長,孕育出許多百萬人氣的桃園特色花卉活動,例:桃園彩色海芋季(每年約3-4月)、桃園仙草花節(每年約11-12月),皆是由此成熟獨立發展的特色活動,桃園美麗的花卉產業蓬勃發展。透過設計創新加值,以設計、時尚、科技等領域的跨界結合,顯現出其發展的多元可能性,競賽需以「桃園特色花卉活動」為發想,並且發探索地方活動當中藉由創意衍生出來的商機,具有區域文化特徵的紀念品,重視花卉祭與桃園文化創意產業的連結,為桃園觀光帶來豐富多元的吸引力,愛上美麗桃花源。設計作品需提供作品圖片與設計理念,最後須以設計實體商品交件,並參與展覽活動。

伍、投稿規格

  1. 設計理念以能結合桃園特色花卉活動,激發出許多具創意、創新、創造的觀光商品,並能說明其與花卉活動相關之設計理念。
  2. 參賽作品需以創作為原創並提供作品圖片(2~5張為限)、設計理念(word檔)、實體作品,如有抄襲等情事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3. 參賽作品由本院邀集校外兩位設計師代表評審,依美感創意(20%)、色彩(20%)、故事性(30%)及設計理念(30%)等四項予以評分。
  4.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並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5. 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陸、收件方式

一、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091203日(星期四)止,參賽作品實際製作成果應繳交至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新設計與經營學院辦公室或以掛號郵寄,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電子檔(作品圖片、附件四-作品設計理念)請於上述時間前寄至Emailnaralin@ntub.edu.tw,並註明「桃園特色花卉活動商品設計競賽─作品主題」。

二、收件地址:

請備妥「附件二:報名表」、「附件三:作品著作授權與展覽同意書」,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至「2020藝術季─桃園特色花卉活動商品設計競賽小組」收,郵寄信封上請直接貼上「附件一:郵寄文件封面」即可。

收件地址:324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號(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新設計與經營學院)

洽詢電話:03450-6333 8801林老師(Emailnaralin@ntub.edu.tw

三、收件內容:

  1. 報名資料(紙本):包含「附件一:郵寄文件封面」(親送可以免付)、「附件二:報名表」、「附件三:作品著作授權與展覽同意書」。
  2. 報名資料(電子):包含作品圖片(2~5張為限)、「附件四:作品設計理念」。
  3. 親送者作品請妥善包裝,四面需是完整堅固可重複使用之箱子,防止搬運中損壞,禁止使用破報紙、破紙箱與碎保利龍等填塞包裝,如無完整包裝箱,不予收件。
  4. 其他注意事項:郵寄送件者請妥善包裹保護,不得捲起置於筒內寄送,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毀損或遺失,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同一參賽者可將多件作品(含每件作品之報名資料)合併置於同一信封袋內郵寄。

柒、競賽獎勵

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乙紙。
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8千元,獎狀乙紙。
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5千元,獎狀乙紙。
優選 5 名:獎金新台幣1千元,獎狀乙紙。

 

捌、評審標準

美感創意(20%)、色彩(20%)、故事性(30%)、設計理念(30%)。

玖、得獎公布

得獎名單於10912月中旬前於活動官網公告,主辦單位將以電話方式通知得獎者,並通知辦理頒獎。得獎者須出席頒獎領取獎金和獎狀;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與獎金。

拾、執行作業時程

作業階段

預計時程

備註

比賽簡章公告期間

10910月上旬

於活動網站公佈。

收件截止日

1091203(四)

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得獎公佈

10912月下旬

於活動網站公佈,並以電話通知參賽者。

頒獎典禮

10912月下旬擇日舉辦

擇期舉辦,將個別電話通知得獎者。

註:作業時間如有更動,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並於比賽活動網站公告。

拾壹、參賽細則

凡報名參加競賽者,請詳細閱讀下列所述之各項細則:

  •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參賽者並應擁有完整之著作權,且未參加過其他比賽得獎或公開發表使用過的作品,倘若作品著作權包括但不限於有爭議或已被買斷、讓與、授權者請勿參賽,違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就主辦單位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
  • 參賽者不得以翻拍、拷貝、合成、剽竊、盜用、抄襲他人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作品參賽,如有違反情事經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追回其所領之獎金、獎狀或獎品,獎項不予遞補。
  • 參賽者若未滿20歲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並簽署「作品著作授權與展覽同意書」。
  • 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獎狀和獎品,並公佈姓名,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 每件參賽作品均需詳實填寫報名表,並簽署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未符合比賽辦法者,將予以取消參賽資格。
  • 填寫報名表時,請正確填寫相關資料,如果資料不全、錯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聯絡得獎者與發放獎金時,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 參賽作品一經公佈得獎之後,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得獎者的作品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法有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包括但不限於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作活動結案及宣傳之用途、放入紀錄片、網站公告等內容與方法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若得獎者對作品有其它用途(如出版紙本繪本書等)需經主辦單位同意。
  • 得獎者不予重複,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之標準,獎項得從缺或刪減,不予遞補。
  • 待主辦單位確認得獎者之伴手禮實體作品無誤後,主辦單位方將進行頒獎。
  • 得獎作品之獎金統一於頒獎活動中頒發,不得委由他人代領。
  •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依需求以公告方式隨時修改、變更、中止本活動、本活動辦法或本活動獎金或獎品之權利,無需另行通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拾貳、活動洽詢

主辦單位: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新設計與經營學院

聯絡方式:(03450-6333 8801 林老師

電子信箱:naralin@ntub.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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